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充分展现青年学子的风采,发挥成长成才中的榜样引领作用,根据工作安排,现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“建研青科”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与要求
(1)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。应同时符合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(修订2025)》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“建研青科”奖学金评选办法(试行)》中的评选条件。
(2)我院和高校联合培养的全日制工程硕博士研究生。申请人应已按期入企开展实践,按要求完成《入企实践计划》制定并按进度开展研究工作,通过各阶段考核/评价,综合素质和在企表现优秀,还应满足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“建研青科”奖学金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评选要求。
二、评选比例
各单位组织评选并择优推荐,但推荐人选数量最多不应超过限额(附件1),无满足条件人选可少推荐或不推荐。
三、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
各二级单位根据评选资格、评选条件,结合社会服务、科技创新、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,制定本单位评选实施细则并开展评选工作。
各单位在完成奖学金评选工作后,应按要求公示推荐名单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公示无异议后,于4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请审批表(附件2)和汇总名单(附件3)报研究生院。
汇总名单报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,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核定获奖名单。
四、其他
1.申诉处理。对“建研青科”奖学金评选有异议的研究生,可在二级单位公示阶段提出申诉,有关单位奖学金评审机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;如申诉人对二级单位做出的答复仍有异议,可在研究生院公示阶段提出,由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裁决。
2.“建研青科”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/人,通过总院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,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。
3.各二级培养单位坚持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杜绝弄虚作假。
联系电话:7741;7611
附件:
附件1:评选推荐指标限额
附件2: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“建研青科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附件3: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“建研青科”奖学金申请汇总名单
研究生院
2026年3月23日